从江西省卫健委下发的通知中可以得知,在孩子0-1岁、1-2岁、2-3岁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分别休10天育婴假。 此外,要求学校在执行双减政策的同时,更加注重照顾尴尬的事情,对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对确实需要休育儿假的教师统筹安排,努力使教师生活和工作平衡。 并且根据相关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婚生育子女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