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接触+实质性相似-合法来源”是用于确定被诉行为是否侵害权利人软件著作权的前提和基础,其中实质性相似的判定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中的核心问题。权利人就被诉侵权软件与其软件构成相似负举证责任。202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签发(2023)最高法知民终652号判决书,驳回上诉人(一审原告)珠海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3.法院可采用“接触+实质性相似-合法来源”原则判定被诉侵权人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河南中联热科工业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某设备公司、勾某某等人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案例要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采用“接触+实质性相似-合法来源”原则加以判定...
被告某(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曾将涉案被诉侵权产品兔子玩偶的形象在版权局做了登记,因此法院应首先判断两实质性相似的作品著作权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在后形成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权利,尽管本案被告对相关兔子形象进行了版权登记,但仍然不能用于对抗原告的合法在先权利。综上,通过本案判决,既有效遏制...
“实质性相似+接触”标准实际上是一个盖然性的法律拟制,并非满足了“实质性相似”和“接触”就必然构成侵权,应当允许被告反证其作品具有合法来源,不能证明的,才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在这一判定标准中,“接触”要件一般体现为在事实层面上对证据的认定,通常原告只需证明被告存在“接触的可能性”即可,相对容易。然而...
实质性接触资料 “实质性相似+接触”正是来源于此。实质性相似考察的是“创”的问题,即劳动成果是否达到一定创作高度要求,具有一定程度的智力创造性。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就意味着不具有“创”的特征;接触考察的是“独”的问题,即劳动成果是否源自于劳动者本人,而非抄袭的结果。因此,我们在判断是否成立著作权侵权行为...
“实质性相似加接触”规则是指如果被控作品与权利人的作品实质性相似,同时作品权利人又有证据表明被告在此前具备了掌握该作品的条件,那么就应当由被告来证明其所使用的作品的合法来源,否则即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二、著作权侵权该如何认定? 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
“实质性相似加接触”规则是指如果被控作品与权利人的作品实质性相似,同时作品权利人又有证据表明被告在此前具备了掌握该作品的条件,那么就应当由被告来证明其所使用的作品的合法来源,否则即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1. “实质性相似”:侵权作品中体现创作者个性的部分与原作的独创性部分实质性相似,系一种把他人作品据...
案例要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采用“接触+实质性相似-合法来源”原则加以判定是否侵犯商业秘密。被诉侵权人使用的客户信息与权利人的客户名单实质性相似,接触了权利人所主张的客户信息且被诉侵权人不能证明其使用的客户信息具有合法来源的,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实质性相似加接触”规则是指如果被控作品与权利人的作品实质性相似,同时作品权利人又有证据表明被告在此前具备了掌握该作品的条件,那么就应当由被告来证明其所使用的作品的合法来源,否则即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