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备案说明详见附件1。 (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 (二)出口货物明细单; (三)出口货物装货单; (四)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005]199号有效成文日期:005-1-13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
四、对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中标机电产品退税、出口加工区水电气退税等没有货物出口的特殊退税政策业务,暂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制度。 五、对于《通知》下发后单证备案不齐的,出口企业可以在2006年11月30日之前按本补充通知规定予以补齐。 附件: 1.出口货物退(免)税有...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1、各单位应按总局《通知》规定,做好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单证备案管理工作。 2、对无骗取出口退税...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是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防范骗取出口货物退税的一项管理措施,各局要高度重视并抓紧落实。 二、出口企业要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15日内,按照《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备案方式备案有关单证。将填写的《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见附表)按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实行备案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
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6]904号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一、实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是一项新工作,是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市局出口退税主管部门要把握重点,做好宣传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二、为便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单证管理,以及退税部门对备案单证的日常管理和核查,暂规定我省对单证的备案统...
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出口退(免)税管理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基层局税源管理部门应督促出口企业建立备案单证的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备案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并将备案单...
一、实行单证备案制度,加强对备案单证的日常管理和核查,是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防范打击出口骗税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要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备案单证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在日常审核、检查中,结合实际情况,善于运用备案单证等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审核、检查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