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5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等十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根据2020年6月1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
第3页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接上页]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及名录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编制(修编)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规定范围内的规划和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全文阅读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三号)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编制(修编)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规定范围内的规划和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环境影响评价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
发布机构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作废机构 发文字号 陕人常[2020]36号 作废文号 条目备注 陕西 查询链接 公开 全文 历次版本 3 相关条目 01.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2020修正二) 陕人常[2006]63号 陕西2020-06-11实施 2.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一、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十七条最后一款,并增加第一款:“审查小组提出修改意见的,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应当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审查意见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审查意见的采纳情...
一、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十七条最后一款,并增加第一款:“审查小组提出修改意见的,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应当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审查意见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审查意见的采纳情况作出说明;不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在2006.12.03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布。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颁布单位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 2006.12.03 实施时间 2007.04.01 目录 1第一章 总则 2第二章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
【实施日期】2020.06.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2006年12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5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