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备案说明详见附件1。 (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 (二)出口货物明细单; (三)出口货物装货单; (四)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针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地反映的一些问题,经研究,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通知》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005]199号有效成文日期:005-1-13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单证备案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做好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税收管理员要将备案单证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履行好管理...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1、各单位应按总局《通知》规定,做好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单证备案管理工作。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是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防范骗取出口货物退税的一项管理措施,各局要高度重视并抓紧落实。 二、出口企业要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15日内,按照《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备案方式备案有关单证。将填写的《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见附表)按申报...
四、对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中标机电产品退税、出口加工区水电气退税等没有货物出口的特殊退税政策业务,暂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制度。 五、对于《通知》下发后单证备案不齐的,出口企业可以在2006年11月30日之前按本补充通知规定予以补齐。 附件: 1.出口货物退(免)税有...
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6]904号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一、实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是一项新工作,是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市局出口退税主管部门要把握重点,做好宣传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二、为便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单证管理,以及退税部门对备案单证的日常管理和核查,暂规定我省对单证的备案统...
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104号文件一、自2009年4月1日起,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 - 《财会月刊》 被引量: 0发表: 200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