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赣建价[2015]4号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委)、工商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标[2015]1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并遵照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