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第一部分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
3.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现印发给你们。在执行过程中有何...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简要注释如下: 工程名称及工程地点:明确了建设工程实际的位置和名称。 工程范围和内容:明确施工内容,要求和标准,以便双方互相了解和约定。 工程质量:规定了工程质量要求、验收规则、验收期限等相关内容。 工期和合同价款:约定工程的期限和合同价款,为合同签订和...
现将本合同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原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同时废止。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省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联系。 原《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同时废止。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现印发给你们。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秩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自2015年10 月1日起实施。现将合同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
为标准工程建筑市场监管,维护保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告方的合法权利,住宅住建部、国家工商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开展了修定,制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现下发给大家。在实行全过程中有什么难题,请与住宅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工商局销售市场标准建设司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