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7年9月22日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结束——©...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现印发给你们。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7〕2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省工商局市场规范...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市[2017]21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建市[2017]214号 发布时间2017-09-22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建设工程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
为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7〕21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学习宣传工作,指导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维护建设工程...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7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现印发给你们。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