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关于鲜(冻)畜,禽产品的规定,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的限量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对食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这些限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等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2707-2016 ...
本标准代替鲜冻畜肉卫生标准和鲜冻禽产品中的部分指 GB2707—2005《()》GB16869—2005《、》 标鲜冻禽产品中涉及到本标准的指标以本标准为准 ,GB16869—2005《、》。 本标准与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GB2707—2005,: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 修改...
Ⅰ — GB2707 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 、 鲜冻畜 禽产品 1 范围 ( ) 、 。 本标准适用于鲜 冻畜 禽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即食生肉制品。 2 术语和定义 、 2.1 鲜畜 禽肉 ( 、、、 )、 ( 、、 ) 、 , 。 活畜 猪牛羊 兔等 禽鸡鸭 鹅等 宰杀 加工后 不经过冷冻处理的肉 、 2.2 冻畜 ...
畜、禽肉活畜(猪、牛、羊、兔等)、禽(鸡、鸭、鹅等)宰杀、加工后,在冻处理的肉。、禽副产品活畜(猪、牛、羊、兔等)、禽(鸡、鸭、鹅等)宰杀、加工后,所得畜禽内脏、头、颈、尾、翅、脚(爪)等可食用的产品。3 料要求屠宰前的活畜、禽应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安排,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格式要求,对现行GB 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和GB 18394-2001《畜禽肉水分限量》进行清理整合后,将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
畜禽肉:铅≤0.2 畜禽内脏:铅≤0.5 无机砷/ 无机砷≤0.05 无机砷:≤0.05 总砷:≤0.5 总汞/ 总汞≤0.05 总汞≤0.05 总汞≤0.05 镉/ 镉≤0.1 镉≤0.1 镉≤0.1 2.5 农药残留限量 与GB 16869-2005相比,通过与现行的GB 2763中对相关禽产品的限量要求进行查询比较发现删除了六六六、滴滴涕在鲜冻禽产品中的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 、 鲜冻畜 禽产品 2016-12-23发布 2017-06-2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GB2707 2016 前 言 — 《 ( ) 》 — 《、 》 本标准代替 GB2707 2005鲜 冻 畜肉卫生标准 和GB16869 2005鲜 冻禽产品 中的部分指 , — 《、 》...
法律分析: gb 16869-2005是鲜冻禽产品标准,适用健康活禽经屠宰,加工,包装的鲜禽产品或冻禽产品,也适用于未经包装的鲜禽产品或冻禽产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 查看全文 陈妹律师 执业10年 资质认证 2023-02-17 解答律师 陈国胜律师 刑事...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安排,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格式要求,对现行GB 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和GB 18394-2001《畜禽肉水分限量》进行清理整合后,将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二)范围 经过清理整合后,本标准适用于鲜(冻)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