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病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京劳险发(1995)109号 1995年5月2日) 各区、县劳动局,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 现将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医疗期的计算和处理涉及职工...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 《关于发布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的通知》的通知 京劳险发[1995]109 号 颁布时间: 1995.05.02 2010-10-30 各区、 县劳动局, 各企业主管局、 总公司劳动处, 各计划单列企业: 现将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的通知》 转发给...
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1995年12月1日 劳部发〔1994〕4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上海市社会保险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
现将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医疗期的计算和处理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是贯彻《劳动法》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核心问题,必须慎重对待。为贯彻好这一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病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京劳险发(1995)109号 1995年5月2日) 各区、县劳动局,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 现将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医疗期的计算和处理涉及职工...
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 二、对于身患难以治疗疾病的职工,其医疗期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改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