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1996.01.01 文号 浙劳险[1995]231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浙劳险[1995]231号) 各市...
各市、地、县劳动局(劳动人事局),省级(直)各单位: 现将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
现将劳动部劳部发[1994]479号《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医疗...
二、 关于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待遇, 按我省现行有关病假待遇的规定执行。 三、 关于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 按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和我省的转发通知的规定执行。 四、 在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 凡不能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
提前解聘赔偿金协议方案 1.根据浙江省“关于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浙劳险[1995]231号】”的有关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 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价生活补贴,下...
山东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机关 山东省威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鲁劳发〔1995〕67号 发布时间2010-04-09 政策类型政策法规 发文主题暂无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
提供杭州法律相关服务关于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浙劳险[1995]231号 .电话:13777805857
【制定机关】浙江省劳动厅 【公布日期】 【字号】浙劳险[1995]231号 【施行日期】1996.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正文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浙劳险[1995]231号 各市、地、县劳动局(劳动人事局), ...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劳动厅 【公布日期】 【字号】浙劳险[1995]231号 【施行日期】1996.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
现将劳动部劳部发[1994]479号《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