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具体的经营业务类型,货运代理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之间除了构成货运代理合同关系外,还可能构成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等法律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书面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性质,并综合考虑货运代理企业取得报酬的名义和方式、...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某某。 被告:***,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法定代表人:***。 被告:***。 原告***与被告***、***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8月13日立案。原告***于2024年8月21日,以被告已履行案涉债务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
本案按原告德莎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自动撤回对被告上海华恩隆实业有限公司的起诉处理。 提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
被告辩称:一、对原告提出的有关货运代理费及其利息的第五项诉讼请求无异议;二、被告因银行账户被法院查封无法向原告支付代理费用,因原告不同意更换付款人导致被告无法及时支付代理费,故而引发本案诉讼,因此原告存在过错;三、认为滞箱费应当依据2020年的标准且不认可原告单方制定的收费标准,并认为双方约定的最长滞箱期限...
涉及纠纷名称: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上海展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964.88元,由原告上海展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天眼查法律诉讼频道为您提供上海佑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与南通秋之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的法律诉讼查询信息,包括上海佑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与南通秋之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民
准许原告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国际货运分公司撤回对被告上海凯畅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国际货运分公司。住所地:上海。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霍山路*** 代表人:吕秀文,该分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沈强,上海凯曼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
委托代理人:宋晓东,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广东珠江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下称珠江公司)诉被告舒义与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船舶运输有关的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12月16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韩海滨独任审判,于2005年1月17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珠江公司委托代...
本院认为,本案为一宗涉港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原告住所地、原告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地均为我国内地,我国内地法律是与本案纠纷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因此,本案纠纷应适用我国内地法律。 原告主张其与被告成立海上货运代理合同,但未提供证明其与被告成立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的证据。虽然原告主张往来电子邮件中的ericlam为林...
原告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下称中海公司)诉被告佛山市南海罗村南方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下称陶瓷公司)与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船舶运输有关的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9月9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韩海滨独任审判,于10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海公司委托代理人宋晓东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陶瓷公司经传票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