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文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颁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 1994.09.24 实施时间 1994.09.24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盐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3年修正本)细则 编辑 语音 第一条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等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等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等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等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3 年修正本)(1994年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10 次会议通过 2013 年 7 月 31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等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办法 (1994 年 9 月 24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减轻水、 旱、 风沙、 盐碱灾害, 改善生态环境, 促进经济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以下简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1994年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盐碱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和《中华...
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盐碱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