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文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颁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 1994.09.24 实施时间 1994.09.24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盐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3年修正本)细则 编辑 语音 第一条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等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等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3年修正本) (1994年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 2013年7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修订 2013年7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公布 自2013年...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等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等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1994年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盐碱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和《中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1994年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盐碱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和《中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颁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28399什么是编号? [接上页]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提纲、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一条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等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