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乃是指,持有信用账户者为达成非法占有的意图,对信用卡的支取数额超出法定上限或超过既定的期限进行实质性的支配和控制,且在发卡银行实施两次有效催收之后,经过长达三个月之久仍然未予偿还的行为。信用卡诈骗行为则涵盖了诸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来获取信用卡;使用已过期失效的信用卡;未经授...
所谓信用卡诈骗罪,是指那些以非法据有为明确目标,运用信用卡进行诈骗行径,并通过此类诈骗活动所得钱财价值数量达到规定标准的犯罪行为。而恶意透支的概念,则是指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超越了预先设定的额度或规定的期限进行信用卡透支,并且在发卡银行进行两次催收之后的三个月内仍未还款的行为。 值得强调的是,以上...
法律分析: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信用卡是以个人信用作为前提的支付工具。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信用卡透支后逾期不还不但构成违约行为,产生高额的利息和滞纳金,持卡人还将被列入征信“黑名单”,导致不能办理房贷、车贷等金融业务,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
宁洱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宁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人张某某及其配偶沟通,释明法律规定,并告知其未能及时归还所欠信用卡本金应负的法律责任。最终,被告人配偶积极筹集资金,代张某某归还了所欠信用卡本金74919.5元。近日,宁洱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张某某犯...
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专家导读 1、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恶意透支形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恶意透支形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1)数额...
法律分析: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