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信用卡恶意透支即是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犯罪方式。具体来说,若持卡人存在着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之目的,超出了银行为其设定的还款限制或还款期限从而进行透支行为,且在银行向其发出催收通知后,仍旧未能按约偿还欠款的话,此类行为便符合我们所说的“信用卡恶意透支”。
一、什么是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 关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解读如下:该犯罪类型是指持有信用卡的个人或单位,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在规定的额度或时间之外进行透支,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正式催收之后的三个月内仍未能归还欠款的行为。对于恶意透支的数额标准,如透支金额介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视为数额较大;...
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罪是指故意利用他人的信用卡实大额透支或虚假消费,以获取非法利益的犯罪表现。该罪名由我国刑法规定,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实了规定和解释。 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罪的主体是指犯罪表现的实者。他们涵持卡人本人、非持卡人的他人或组织机构。无论是持卡人本人还是非持卡人,只要故意利用他人的信用卡...
信用卡诈骗罪,是刑法针对行为人利用他人信用卡账户信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情形单独设立的罪名。 信用卡诈骗罪有四种情形,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表现行为 1、伪造信用卡 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辩护要点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将“恶意透支”规定为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类型,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这一规定是对恶意透支的解释性规定,也是对恶意透支行为以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这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法律定义 恶意透支信用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法规 二、恶意透支信用卡的...
《解释》中示明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信用卡诈骗罪成立的独立要件,也是判断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关键所在。其中第六条明确对于能否认定为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
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