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依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所附《企业注销指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依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所附《企业注销指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所附《企业注销指引》...
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依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所附《企业注销指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 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 明确了企业注销的相关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的公告 2021年第48号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工作要求,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二级巡视员张舒表示,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推出注销便利化的多项措施,分类施策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减注销成本,企业注销便利化取得明显成效,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一是减环节。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工作要求,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依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所附《企业注销指引》进行了修订,现予...
市场监管总局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答复熊建明代表:您提出的经营异常企业的长期存在增加了投资人的行政、税务等投资风险,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企业数据失真,不利于净化营商环境,建议完善经营异常企业注销程序,我们高度赞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二级巡视员张舒表示,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推出注销便利化的多项措施,分类施策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减注销成本,企业注销便利化取得明显成效,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
署岸发〔2021〕85号 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