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配套执行的《**认证企业标准》(含通用标准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出境快件运营人、水运物流运输企业、公路物流运输企业、航空物流运输企业单项标准)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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