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预见性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时,只就违约方在缔约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须见到的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超过预见范围的损失不予赔偿。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一个重要的原则即可预见性,即违约方对应当赔偿的可得利益损失已经预见或应当预见。法律不能要求违约方赔偿不可预见的损失,人民法院在计算和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应当合理运用可预见规则,基于公平、诚信的考虑,从非违约方主张的可得利...
现代人的真爱,多具备着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可预见性,最好是近期的收效与成果,最好是短线的付出和倾注,谁也不再豪赌余生,谁也不再约定后来,互相之间默契着一个近处的目标,或者相爱,或者不爱,总会有结果的定格。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生活和感情也在不断地调整与改变,逐渐趋于一种可预见性的选择和...
关于可预见原则能否限制等同原则的适用尚未有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但司法实践中已有很多案例按照可预见原则的逻辑对等同适用进行限制,即在申请专利时该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普遍知晓的技术方案却未记载在专利文件中就不宜再适用等同原则。02 —司法实践观点 专利侵权判定中,等同原则的适用必须确保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对于社会公众而...
可预见的是指能够预先知道或预测到的事物或情况。关于可预见性的详细解释如下:可预见性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它可以是指未来的事件、结果或趋势,基于现有的信息和逻辑推理,我们可以做出一定的预测。这种预测可能基于经验、数据、历史趋势或其他可靠的信息来源。例如,根据季节变化,我们可以预见天气变化...
由此产生可预见性规则的适用问题:首先,在B公司缔约时并未向T公司告知其转运计划的情况下,B公司另行租用它船运送四根钢管桩产生的转运费损失是否属于T公司可预见的其违约可能导致的B公司损失范围;其次,T公司提供非法套牌船舶的行为显系故意,其行为对可预见性规则的适用是否产生影响;最后,在与S公司解约,另行...
可预见性原则是对等同侵权的限制,而等同侵权本就要求等同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特征相比,属于“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6]。在适用可预见性原则时,也应要求相关特征的手段、功能、效果的整体为专利权人...
“做科研,尤其是做基础研究,往往是不能预见的,并且越是不能被预见的东西,越重要。基础研究主要解决‘0到1’的问题,它不能告诉我这个有什么用,但就像建造房屋前,至少可以把‘毛坯房’给你开出来,凿出地基框架。对世界多认识哪怕一点点,最后都会带来指数级的变化和造福全人类的好处。”因此,杜灵杰常常跟...
导读:贸易可预见性原则的意思就是违约以后的损害赔偿范围是以违约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可以预见到的损失为限的,可预见性原则的预见主体只能是违约方,预见的时间以缔约合同的时间为准,预见内容主要就是看违约行为可以造成何种损失。 贸易可预见性原则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