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报告强调个人可破产、可重整,更可再创业。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称,2023年,人民法院审结破产案件2.9万件,同比增长68.8%,力促“僵尸企业”及时出清,涉及债权2.3万亿元。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引导可重整的不清算,助“危机”企业寻“新机”,审结...
若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可批准重组计划并公示。因此,破产清算有可能转为重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申请由债权人提出且未裁定债务人破产等。 破产清算过程中可以重整吗 一、破产清算过程中可以重整吗 在企业破产后,的确有可能开展重组工作。 依照现行律法之规范,在债权人正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人...
一、公司破产后还可以重整吗 企业在宣告破产之后依然具备进行重组的可能性,事实上,这种状况也是存在的,并且部分企业已取得成功。破产重组,即是指在企业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资产无法支付负债的情况下,其经营管理者有权寻求法院协助进行破产重组的程序。在此过程中,法律予以明确支持,让企业经营团队能够向债权人提出一个...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报告中介绍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案审结执结,提出“个人可破产、可重整、更可再创业”。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表示,个人破产制度既防止借破产逃废债务,充分保护债权人债权,又保证债务人及家庭的合法权益,宽容失败、鼓励创业、保护企业家精神。他表示,张军院长在报告中提到的...
《可重整化理论的扩展》是依托吉林大学,由姚玉洁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面上项目。项目摘要 量子场论的计算会出现两类无穷大:紫外发散与红外发散.在理论上和计算上如何合理地同时又切实可行地消除发散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和必要的基础理论研究课题。本项目拟讨论紫外发散问题。紫外发散可以由重整化理论予以消除。从理论预言的...
重整化相当于在经典作用量 S¯ 中加入抵消项逐阶修正: S¯→S¯(L)(9.39) S¯(L) 包含到 L 阶的抵消项,对 l≤L 给出有限的 Γ¯l (一般超过 L 就不是这样)。 第一步要证明,在每阶都可找到抵消项,以保持 (S¯,S¯)=0 。我们假定已经找到 L−1 阶。现在,对 l≤L−1 ,所...
法院裁定破产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重整的。 一、重整申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
不一定能够重整。退市通常是由于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好,业绩不佳等原因导致股价下跌而被强制退市。退市的公司重新上市面临诸多困难,如重组难度大、上市门槛高等。因此,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够成功地重整并实现复牌。退市后想要重整并非易事,需要公司进行全面的自我革新和改进,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方面,...
法院受理重整是指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但是,法院受理重整并不一定意味着重整会成功。 首先,法院受理重整的成功率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方面,案件的具体情况会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