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耦合常数 gi 具有正的量纲,即发散指数为负,那么表观发散度随着这类顶点的增多而降低,这种相互作用理论称为超可重整的,发散只存在于有限个数的低阶图中。例如假设存在 λϕ3 理论(尽管众所周知它的能量不正定),那么下方左侧的单圈图发散,右侧的双圈图不发散。 左图发散,右图收敛 2.耦合常数 gi 无量纲,即发散指数为0,如 ϕ
这里的 ()f(ϕ) 是超势, ϕn (不是 ϕn∗ )的规范不变复函数,而重整条件是要求这是一个三次多项式, ξA 是常数,除非 tA 是U(1) 生成元,否则规范不变性要求它为零;规范协变导数是: DμψL≡∂μψL−i∑AtAVAμψL, Dμϕ≡∂μϕ−i∑AtAVAμϕ (Dμλ),λ=∂...
在量子场论的世界中,理论是否能够进行重整化并非理所当然。以描述弱相互作用的四费米子相互作用为例,它就面临着这个问题。根据量纲分析,理论的发散行为与相互作用常数的量纲密切相关。当相互作用常数的量纲为质量的零次幂时,费曼图的阶数增益并不会改变发散的严重程度,这种情况下的理论被称为超可重整...
维特曼并没有直接证明弱电统一规范理论的可重整性,而是他的博士生特·霍夫特完成了这一重要证明。以下是关于这一过程的详细说明:维特曼的贡献与困惑:维特曼对规范粒子质量为零时理论与已知无质量理论的不一致性进行了深入研究。他起初对此困惑不解,但经过重新推导,他确认了带有质量的杨米尔斯理论是不...
对易场论作为一种场论也会出现发散,所以它的可重整性就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重要 问题。从场论的角度看,这个问题将判定非对易场论是否是个自洽的物理理论。这 也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 对于一般非对易规范理论,非对易场和相应的普通场之间存在的一个映射,即 ...
上市公司被公开谴责后,**理论上仍可申请破产重整**,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未被认定存在导致退市的重大违法行为; 2. 具备明确的经营改善方案和重整可行性; 3. 符合监管政策要求,如信息披露合规、无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等。 若公开谴责仅涉及一般性违规且公司核心业务仍有价值,重整成功的可能性较高;反之,若涉及重大...
ST吉药被法院裁定终止预重整和重整后,理论上仍有可能进行重组,但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以下是可能的情况: 1. **法院裁定终止**:法院终止预重整和重整通常意味着公司未能满足相关法律要求或无法提出可行的重整计划,导致程序无法继续。 2. **重组可能性**:尽管法院终止了重整程序,公司仍可尝试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重组,如...
他证明了人们通常认为的,一个带有质量的杨-米尔斯理论是不可重整的。这一发现源于维特曼对规范粒子质量为零时理论与已知无质量理论的不一致性的深入研究,他起初对此困惑不解,但经过重新推导,他确认了这一理论的不可重整性。霍夫特成为维特曼的学生后,寻求挑战性课题。尽管维特曼提议的规范理论重整化...
转股最多在原有股份本上增加150%,公司1.74亿股本,理论最大值2.61亿,按现有股价7块算,可以置换18.2亿债务,根据kimi查询,近三年来,40家破产重整案例普通债权转股价格平均为投资协议签署日收盘价的3倍,等于说债转股转股价为21块,2.61*21=54.81亿债务,集团对上市公司的关联债务都是66亿,其中10亿是以孙公司可转债的...
1、最优情境:预重整期内摘帽(史无前例,理论可行) 若天邦能提前发布年报并申请摘帽,同时向交易所提交预重整进展报告及债务清偿方案,监管层可能基于“风险可控”原则加速审批,实现重整程序启动前的摘帽,这样能形成“摘帽+重整”双重利好叠加,股价翻倍都极有可能。概率极低,几乎可以忽略,但天邦摘帽,就债务有一定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