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延续:2022年,为了继续支持生活性服务业,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
政策内容:这些纳税人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操作流程: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应在新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
15%!加计抵减最新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以下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工业母机企业),允许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上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是指符合本通知附件《先进工业...
同时,纳税人应在新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三、关于5%的说明 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并未明确提及5%的加计抵减率。因此,关于5%的加计抵减可能是对政策理解上的误区或者是指其他税收政策中的规定。 综上所述,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包括10%...
加计抵减比例:15% 政策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享受主体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采取清单管理,具体适用条件、管理方式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政策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
1、10%加计抵减政策 (1)执行期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后经政策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2)适用对象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具体包括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3)计提方式 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加计抵减额。2、15%加计抵减政策 (1)执行...
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采取清单管理,...
一,加计抵减政策是什么意思1,"加计抵减"是此次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的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 查看全文 郑萌律师 执业6年 资质认证 2022-06-14 加计抵减15%政策和10%是什么意思?
1、原来加计抵减10%适用的范围为邮政、电信、现代、生活服务,现在仅对生活服务适用加计抵减15%,生活服务具体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因此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的申明也由原来生活服务的16个子项修...
答:不能。不动产出租属于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适用加计抵减10%老政策,不属于生活服务业范畴,不能享受加计抵减15%新政策。二、计算期间不同 1、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