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调整为1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规定,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5%政策原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拓展阅读:《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第一条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第二条规定,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3、适用对象不一样:加计扣除10%适用邮政服务、电信业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纳税人,加计扣除15%只适用生活服务纳税人。 以上就是加计扣除10%和15%的区别相关内容。加计扣除是什么 加计扣除就是指依据税法规定,对实际应纳税额提升一定比例作为抵扣额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据所得税法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规定,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问题:当期可抵扣...
选项 A,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下的餐饮住宿服务,适用加计抵减 15%;选项 B,湿租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下的航空运输服务;选项 C,属于金融服务,这两项不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选项 D,旅游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下的旅游娱乐服务,适用加计抵减 15%;选项 E,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
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生活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实际经营期生活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相关规定和条件明确 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现就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文件规定: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其中生活服务包括: A.文化体育服务B.教育医疗服务C.旅游娱乐服务D.餐饮住宿服务E.安装修缮服务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