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指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简介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
近日,市住建局会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等5部门印发了新修订的《日照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面推出一系列创新措施。《办法》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七章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延续“专户专存...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为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房屋建设,不被开发商挪作他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监管。即开发商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该监管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资金使用须按建设进度进行核拨,并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预售资金监管期限,一般自核发...
一、招标确定监管银行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商业银行资信状况、监管能力、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能够承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标的商业银行,应当通过省、市、县住房和城...
近5年来,从云南省烂尾楼清理整治、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可以看出,项目烂尾、开发企业破产的主要原因,大多存在故意脱离预售资金监管、随意腾挪调度预售资金、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昆明全方位封堵套取漏洞 为了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有关项目建设,切实保护购房人与债权人合法权益,2020年12月昆明市政府下发《关于...
四是完善社会多方监督机制,特别是要求购房人应将所支付的购房款存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资金中心门户网站公示的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及时查看、比对监管账户信息,确保个人购房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五是对原《办法》中不合理、不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的相关规定一并进行了优化。购房人可查询项目重点监管额度内资金余额 ...
对于北京新规中商业银行角色的变化,不少市场人士认为是监管主体从商业银行转移到了政府。不过有专家指出,预售资金监管主体本就不(应)是银行,前期不少地方住建部门存在失职行为,北京此次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重点在于强化属地住建部门责任。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普遍表示,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势在必行,而且“早该...
做此规定,是因为在商品房工程竣工验收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里的资金可能有结余,如果不冻结,则申请执行人(含财产保全申请人)的权利无法得到保护。2、只可以冻结,原则上不可以扣划 对于一般的银行账户,能冻结则能扣划,但是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不是这样。根据《通知》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除当事人...
12月22日,北京住建局就《〈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意见提出,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体由商业银行调整为政府,监管原则由“政府指导、银行监管、多方监督、专款专用”调整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专户收存、专款专用、核定支出、违规追责”。引入市住房资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