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现就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项目清算有关规定 (一)清算单位 房地产开发以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用地规划项目为清算单位。用地规划项目实施开发工程规划分期的,可选择以工程规划项目(分期)为...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房地产项目开发品包括住宅类和非住宅...
本公告执行前,已开工的房地产项目未清算申报的,纳税人应于2014年8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清算单位;已经清算申报的不再调整。 (二)清算分类 清算单位中建造多类房产的,应按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非住宅,确认计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分别计算增值额和土地增值税。 (三)土地及房地产开发成本 分期清算或者清算单位中...
本公告执行前,已开工的房地产项目未清算申报的,纳税人应于2014年8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清算单位;已经清算申报的不再调整。 (二)清算分类 清算单位中建造多类房产的,应按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非住宅,确认计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分别计算增值额和土地增值税。 (三)土地及房地产开发成本 分期清算或者清算单位中...
2007年8月27日 23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2013年12月23日 24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3号 2014年10月14日 25 重庆市地...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于2014年9月10日向罗一超作出渝地税赔告字(2014)1号《行政赔偿申请告知书》,内容如下:“罗一超:本机关于2014年9月9日收到你对原北碚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赔偿申请。因北碚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已于2014年3月31日被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撤销,由地税一稽局继续行使原北碚区地方税务...
五、本公告从2014年2月1日起执行。2014年2月1日以前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已开具外管证的工程项目,按原规定执行。2014年2月1日以后开具外管证的,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月22日 温馨提示 因为公众号平...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要求,我局对截至2015年9月底止的自发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 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 注释:条款失效。第三条、第四条第四款于2023年10月1日起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2023年第5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 2014.7.7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现就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项目清算有关规定 (一)清算单位 房地产开发以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用地规划项目为清算单位。用地规划项目实施开发工程规划分期的,可选择以工程规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