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5号)同时废止。 附件2: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公告第一条所称“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为不含增值税的交易价格,并以此确定预征计税依据。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的,土地增值税预征计税依据=含税成交价格/(1+增值税适用税率);增值税适用简易计税的,土地增值税预征计税依据=含税成交价格/(1+增值税征收率)。对于投资、抵债等形式导致不动产转移的行为,应按规定进行预征。
本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工作的通知》(渝财税〔2014〕247号),《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9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四款,《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等财产行为税政策执行...
为支持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税收政策一体化,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草拟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8月28日前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意见征...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普通标准住宅问题 我市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按《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共同以《公告》的形式,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后的征管事项,以便缴费人了解申报缴费事项,便捷高效地办理缴费业务。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保费征缴服务的通知》(渝税发〔2021〕73号)要求,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共同以《公告》的形式,提醒...
33环境保护税: 落实税收法定的试金石 3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税市与区收入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 35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解读 3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四、《公告》的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5号)同时废止。
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土地增值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其他相关税款未缴纳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将相关信息反馈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共享与不动产转移登记 相关的完税、减免税等有关信息,完善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机制。 第二十三条【分类分级监管】 税务机关应当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