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免税审批权限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和资源税重大损失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及市地税局相关直属单位。 二、减免税申请条件 (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申请条件 除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禁止发展的行业外,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
(二)对市级相关部门联合认定为市级特困企业的,免征当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备案减免。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缓欠税管理办法》(渝地税发〔2011〕252号)规定执行。 (四)各区县税务机关应建立完善减免税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对纳税人减免税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以隐瞒、欺骗等手段骗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1号公告)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的决定》(渝府发[2014]32号)规定,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和资源税重大损失减免税有关审批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免税审批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1号公告)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的决定》(渝府发〔2014〕32号)规定,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和资源税重大损失减免税有关审批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免税审批...
二、关于减免税申请条件、资料报送和申请时限的要求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和资源税重大损失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后,为避免全市减免税办理差异过大,本着市内减免税审批相对统一的原则,《公告》明确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和资源税重大损失减免税申请条件、资料报送和...
法规类型: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房产税优惠政策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重庆发文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1号公告)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的决定》(渝府发[2014]32号)规定,现将房产税...
一、减免税审批权限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和资源税重大损失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县(自治县)税务局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相关直属单位。 二、减免税申请条件 (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申请条件 除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禁止发展的行业外,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