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现就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项目清算有关规定 (一)清算单位 房地产开发以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用地规划项目为清算单位。用地规划项目实施开发工程规划分期的,可选择以工程规划项目(分期)为...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7月7日 《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解读 根据土地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为解决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反映的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执行口径问题,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下发了《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政策理解和执行...
(四)以下类型的房地产项目,对住宅转让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1.棚户区或危旧房改造安置房项目; 2.经济适用房项目; 3.政府实施的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 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保障性住宅项目。 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7月7日加入...
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2014-7-7 亿企智库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的公告,自2021年6月1日起,本法规第一条第(五)项第3点同时废止。 2.依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
五、本公告从2014年2月1日起执行。2014年2月1日以前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已开具外管证的工程项目,按原规定执行。2014年2月1日以后开具外管证的,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月22日 温馨提示 因为公众号平台...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现就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项目清算有关规定 (一)清算单位 房地产开发以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用地规划项目为清算单位。用地规划项目实施开发工程规划分期的,可选择以工程规划项目(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