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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应当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包括纳税人以应税产品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投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或者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 三、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自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2023-08-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09-13 [4]辽宁省财政厅.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09-18 [5]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现将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公告如下: 一、资源税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现将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公告如下:一、资源税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
【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 【施行日期】2020.09.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资源税 正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34号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现将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公告如下: 一、资源税应税产品...
公告全文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现将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公告如下:一、资源税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