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应当缴纳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的当日。 (三)因改变土地性质、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应当缴纳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当日。 发生上述情形,按规定不再需要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的,纳税人应自纳税义...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自()起施行A.选项1B.2021年9月1日C.选项39D.选项4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23号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现将契税若干事项执行口径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 (一)征收契税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二)下列情形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1....
(二)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应当缴纳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的当日。 (三)因改变土地性质、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应当缴纳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当日。 发生上述情形,按规定不再需要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的,纳税人应自纳税义...
含导图:《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 废止文件: 财税字〔1998〕96号(契税征收中几个问题) 财税〔2000〕14号(对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契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财税〔2004〕126号(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现将契税若干事项执行口径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 (一)征收契税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二)下列情形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现将契税若干事项执行口径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 (一)征收契税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二)下列情形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
回复@风之樱意: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的规定,承受已装修房屋的,应将包括装修费用在内的费用计入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这意味着,在计算契税时,不仅仅是房屋本身的价款,还包括装修费用。因此,精装修房的契税计税价格包含了装修费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6-30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现将契税若干事项执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现将契税若干事项执行口径公告如下:一、关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