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在向主管征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字[2002]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的有关规定要求和下列规定计算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海南省的实际,省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县国家税务局要对本地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进行摸底和认定,并要求企业及时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
免抵退免抵退是税收的一种形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经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规定 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 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 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经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经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生产企业自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