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对该证券公司被处置负有主要责任的,暂停其任职资格1至3年;情节严 重的,撤销其任职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并可以按照规定对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 措施。 z5.证券公司的重整计划涉及( )事项时,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A.变更业务范...
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该证券公司被处置负有主要责任的,暂停 其任职资格__;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任职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并可以按照规定对 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2 分 已手工评判A.3 至 6 个月B.6 个月至 1 年C.1 至 3 年D.3 至 5 年E.标准答案:C 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