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经1994年5月12日湖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2012年7月27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修订。该《办法》分总则、社会保障、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无障碍环境、法律责任、附则9章51条,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发布信息 湖北省实施《中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小城镇、农村地区和残疾人住宅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 第四十四条 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客运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完善无障碍设备,方便残疾人乘坐。 城市主要道路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标志应当完善无障碍功能,方便残疾人通行。 城市公共停车场应当设...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1994年5月12日湖北省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旨在确保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来支持他们: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政府会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重度残疾人或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将单独享受全额最低生活保障金。针对一户多残或老残一体...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原实施办法)由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1994年5月12日通过并公布施行。原实施办法出台后,对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生活状况,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在残疾人权益...
湖北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特别强调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与管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协同合作,对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建设、监督和维护进行全程指导。在城镇新旧建筑改造中,必须遵循无障碍设施工程的标准,确保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以满足残疾人的需求。公共交通设施如公共汽车、电车等...
湖北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了教育保障措施,旨在确保各类残疾人在教育领域得到平等的机会和关怀。首先,普通小学、初中有义务接纳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康复和安全保障。高中、中职和高校不得因残疾而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体现出包容和公平的教育理念。针...
湖北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若未能依法履行保护残疾人权益的职责,或者不执行残疾人福利政策,将受到行政处分。若因不作为或拖延处理侵犯残疾人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追究责任。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行为,同样...
湖北省政府致力于保障残疾人的康复权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实施,为残疾人康复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各级人民政府承担起主要责任,不仅在公共领域兴办了公益性残疾人康复机构,如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设立康复医学科室,还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资金、场地支持以及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