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居民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私有住房,申请人应持房屋产权证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户籍证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居民私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
日期: 2024年09月05日 星期四 站内搜索: 数字方志馆搜索:当前位置: 首页 >> 删除 >> 政府信息公开(旧) >> 080 吴江区城市管理局 >>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2007/10/10 15:37:08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号: 大 ...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三条修改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将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竣工后,城市规划行...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2004年8月20日修正版) (1990年10月28日发布,1990年10月28日实施,2004年08月20日修订) 第八条 城市分区规划应包括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规划安排。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2003年7月10日修正版) (1990年10月28日发布...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1990年10月28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
江苏 摘要 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地 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 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结合 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制定和实施城 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3年6月24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决定第...
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法》和本办法。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1990年10月28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实施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3年6月24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实施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