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1 年版)》 常州市实施细则 2.2.3 制定和实施新建居住区的规划, 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 国家和省城乡规划相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 同步安排教育、 医疗卫生、 文化体育、 商业服务、 金融邮电、 社区服务、 市政公用、 行政管理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户外公共活动空间。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1年版)》 常州市实施细则 2.2.3制定和实施新建居住区的规划,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城乡规划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户外公共活动空间。 开发项目分期实施的,...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1年版)》 常州市实施细则 2.2.3制定和实施新建居住区的规划,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城乡规划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户外公共活动空间。 开发项目分期实施的,...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 常州市实施细则 2.2.3制定和实施新建居住区的规划,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城乡规划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户外公共活动空间。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1 年版)》 常州市实施细则 2.2.3 制定和实施新建居住区的规划, 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 国家和省城乡规划相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 同步安排教育、 医疗卫生、 文化体育、 商业服务、 金融邮电、 社区服务、 市政公用、 行政管理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户外公共活动空间。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 常州市实施细则 2.2.3制定和实施新建居住区的规划,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 国家和省城乡规划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 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 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户外公共活动空间。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1年版)》 常州市实施细则 制定和实施新建居住区的规划,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城乡规划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户外公共活动空间。 开发项目分期实施的,配套公建...
1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版.doc: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常州市实施细则 2.2.3制定和实...
(2011年版)〉常州市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适应《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新的标准规范的实施,根据江苏省住建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完善,组织编写了《〈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常州市实施细则》...
1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常州市实施细则223制定和实施新建居住区的规划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城乡规划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户外公共活动空间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1年版)》 常州市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