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 房产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债权债务
适用情形:第十一条可能会列举出特定的执行案件情形,如被执行人主体变更、权利义务承受人出现、执行标的物权属变化等,这些情形都可能成为变更或追加当事人的依据。 申请主体:规定中会明确哪些主体有权提出变更或追加当事人的申请,通常包括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权利义务承受人、遗产管理人等。 申请程序:申请变更或追加...
此种情形下,可以考虑未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这样把个人财产和公司债务关联起来,才更可能实现执行目标。【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
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及第二十四条“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
追加新被执行人的,不影响执行人向原被执行人主张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他真注销了,那更好,因为这样就可以执行他个人财产了。所以下次遇到老板说你敢申请劳动仲裁打赢了,我就把公司注销,那你就回复他说不注销公司是傻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 - 广东志成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需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第二,出资期限届满后,股东未依法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2. 如何认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且...
一般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条款,如第十七条(假设存在并涉及特定情形),会规定在何种特定情况下,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追加。这些特定情况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当事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类似于第二条,如果执行程序中的一方当事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那么其遗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