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原文及解读(非常重要!建议所有法律人、当事人认真学习、充分运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制定无疑完善了民事执行中很多问题的法律依据,尤其对于各地法院新设立的“执行裁判庭”的审判实践提供了有力参考。就像该《规定》的立法本意,结合执行实践正确处理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的问题...
第五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并而终止,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依分立协议约定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新设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作为申请执行人...
“第九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称《执行规定》)规定比较,《变更、追加规定》取消了对承包、租赁分支机构的承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国坤建筑机械租赁中心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次修订虽涉及条文较多,但主要是对“公民”“其他组织”“遗嘱执行人”等用词进行修订更新,无实质性变化,另外第十条删除了直接执行遗产的相关规定。 作者:鲜文 来源:执行复议与执行异议之诉(ID:qzzxlaw)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如果一家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有限公司的股东或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他们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法律解析...
【审委会动态】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年8月29日,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依据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第二十五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依行政命令被无偿调拨、划转给第三人,致使该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申请执行人以第三人庄河政府与华丰公司所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