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阅读全文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民法典第36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1.主体特定,即宅基地...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基本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这是宅基地使用权的基本定义,明确了使用权人的基本权利。法规1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法规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其他情形,可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明确登记类型。02 申请主体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原则上按户申请,每户应由一名...
1. 所有权的权能 - 处分权:集体可决定宅基地的分配、调整或收回(如因规划需要),但需符合法定程序。- 收益权:通过流转闲置宅基地使用权获得收益(如出租给本集体成员)。2. 使用权的权能 - 有限处分权:使用权可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互换,但需经集体同意且受“一户一宅”限制。若转让给非本集体成员,合同...
若宅基地上尚未建有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被单独继承;若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基于“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发生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
民法典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主要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转让以及续期等方面。以下是对相关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依法享有的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和...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我国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受让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原始取得主要指申请后经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受让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意思接受转移之使用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主要指继承取得、分家析产取得、买卖房屋取得、赠与房屋 (一) 原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