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曼的一个核心概念是“交流”(Kommunikation),交流情境意味着事件/语境(系统/环境)的差异,同样我们需要了解卢曼理论在文学话语场中所处的交流语境——系统论的文学理论又出自何种系统运作。简单说,80年代以来,西方流行两种批评立场,即解构主义和激进的建构主义,卢曼在二者之间提供了一条中间道路。 解构主义预设,意义是...
卢曼是当代德国一位重要的社会思想家,他将系统论及其发展成果引入到社会学和法律理论领域,提出了一些独特的洞见。内容简介 他肯定社会是交往性系统,是自我参照和自我创生的系统,将社会类型分为区隔性社会、层级性社会和功能分化性社会。对法律系统而言,它是从功能分化的社会分化出来的具有特定功能、达到高度自治的...
认知上开放的论述,正义作为法律系统内部偶联性公式的阐述,对法律与政治、经济等其他社会功能子系统之间结构耦合关系的揭示,法律系统的自我描述与外部描述之间的辩证关系、世界社会中包容/排斥的二值区分等内容,在卢曼早期法律社会学理论中基本上是没有的。
就这些论点而言,伟江无疑贯彻了卢曼系统论法学的精髓,我本人也深以为然。然而,我想指出的是,在伟江的论证中,还没有完全释放卢曼“区分”理论的潜力,导致他对“同案同判”机制的理解上没能走得更远——虽然伟江也是深谙卢曼区分理论的要害。 卢曼后期越来越重视斯宾塞-布朗的“形式”或“区分”理论,甚至成为他...
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与媒体系统论 【观察是以区分为前提的建构】 认识不是反映,而仅仅只是对实在的观察,并且因此只是一种建构物。观察是心理系统与社会系统的运作,者因此被称为“运作式的建构主义”。它们无可避免地都是奠基在一位观察者所做出的诸种“区分”上,换句话说,这些区分因此并不存在于外部的实在中。
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科学追求真理,经济追求效率,各个领域目的的分化造成了相互之间的不可化约,社会因为价值的多元化出现了更多的价值冲突 43:05卢曼社会演化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块状分化,部落社会,好比一个口袋中的土豆,彼此之间没有关系 第二个阶段:分层分化,出现了阶级社会 第三个阶段:功能分化...
一、系统论作为认识世界的迷宫 系统论的难以入门,即使在德国亦是学界家喻户晓之事,二十世纪下半叶以来,几乎没有一个德国社会学家,有如此多学者为其思想与理论做引介与批注,持续几十年的卢曼学,已经蔚为学术奇观,而且仍在持续当中。然而,即使有二手导引书作前导,无论从卢曼的任何一本原典入手,都会遭遇到如迷宫般...
卢曼的社会系统论及其建构主义哲学基础引言尼克拉斯·卢曼(NiklasLuhmann)是二十世纪著名的社会学家和哲学家,他的社会系统论和建构主义哲学对当代社会科学产生了深远影响。卢曼强调社会系统的复杂性和开放性,同时主张通过建构主义的方式来看待社会问题。本文将详细探讨卢曼的社会系统论和建构主义哲学基础,以期深入理解他的思想...
1、方法论:以哈特为比较,哈特是还原论。卢曼拒绝还原论,指出“涌现”,一个法律系统无法还原为简单事物,观察法律如何观察 2、法律:法律是以合法/非法二值代码运作+社会沟通作为基本单位运作的复杂系统 3、困难:如何以社会学的视角看法律。迄今为止的法律社会学都以实证方式研究,注重小情景(例如律所、法庭等),没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