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企业在享受加计抵减政策时,应纳税额为零的情况下,应当将加计抵减的金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具体操作上,企业应在月末或季末进行账务处理时,根据实际发生的可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出加计抵减的金额,并将其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3-05-11 10:06 你好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递减进项税额)贷:其他收益 执着的小刺猬 追问 2023-05-11 10:07 其他收益还是营业外收入? 执着的小刺猬 追问 2023-05-11 10:08 我们这边税管员要求进入营业外收入,进营业外收入当期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邹老师 解答 2...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2019年4月1日后,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用于抵减应纳税额。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10000*10%=1000元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当期转出进项税额× 10%=200*10%=20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0+1000-200=800元 因为甲企业当期应交增值税额 100元,进项税加计抵减,抵减的是当期应交增值税...
账务处理的分录是按照正常的税率(16%)做的,并在最后的收入计算时将10%的抵减率减去。具体的分录是...
(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
加计扣除10%进项税账务处理: 方法一:冲减成本或费用 发生成本或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00 贷:银行存款等 21,200 计提可以加计抵减的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抵减进项税)120 ...
增值税加计扣除1%与加计抵减10%(15%)的政策规定与账务处理详解 一、加计扣除 1.农产品加计扣除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39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其扣除率调整为10%,再加计1%扣除率。购进农产品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1万元 贷:其他收益 1万元 实际抵减: 借:应交税...
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贷:其他收益15 银行存款 5 案例4:某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2019年12月销项税额120万元,进项税额100万元,期初留抵进项税额10万元,本期计提加计抵减额15万元(100*15%)。 本期抵减前应纳税额10万元(120-100-10),低于本期计提加计抵减额15万元,所以本期计提加计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