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末转出未交增值税,此时不考虑加计抵减税额,账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下月缴纳增值税,按进项税额的5%加计抵减,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实缴部分) 其他收益(加计抵减部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制造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除5%的会计分录通常涉及两个步骤:计提和抵减。以下是一般的分录处理方式: ●计提加计抵减部分:当计算出可享受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时,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 贷:其他收益/递延收益(政策依据不同,可能计入不同的科目) ●抵减实际应交增值税时:将计提...
如:贵公司当期销项税为120,当期进项税为100,因存在可加计抵减金额为5,则当期应纳税额为15(120-100-5),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贷:银行存款 15 其他收益 5 需要注意的是,先进制造企业、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均要求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
2023年1月份,甲企业进项税10200元,销项税20000元,转出进项税额200元。假设上期留抵税额为0,账务处理如下: 1、计算加计抵减额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200-200=10000元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5%=10000*5%=500元 如果接续后期有加计抵减额余额,即适用公式: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
方式一:一般会计处理方式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司符合5%加计抵减政策,则甲公司10月份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1、进料分录借:原材料 1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万贷:银行存款 11.3万2、销售分录借:银行存款33.9万贷:主营业务收入 3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万3、增值税结转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万贷:应交税费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一、加计抵扣的条件 1、被工信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在认定官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
点击0元激活入门课程GO 请复制课程激活码:56641111 对于先进制造企业来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一项重要的减税措施。然而,在享受政策的同时,企业也要严格遵守税务要求,进行准确的账务处理。本文介绍了先进制造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基本情况,并提供了一些建议,帮助企业合规操作。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20.12 注:若当月无法全部抵减,即应纳增值税额已经为0,但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仍有余额时,则可全部结转下期进行抵减。 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可加计抵减5% 执行该政策后的会计处理 执行该政策后的纳税申报表填写 在本案例中,需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