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国家税务总局湖...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决定在湖南省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8日起,湖南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部分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决定在湖南省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8日起,湖南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部分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7号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继续加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推广使用力度。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进一步扩大湖南省纳税人可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的开票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湖南省纳税人可接收新增开票试点省开具的发票。 三、全电发票试点的其他事项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的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2022年11月7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22.7.7 为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2财政部:电子发票的扫描不算电子发票原件等关于电子会计凭证报销问题 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为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