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具体规定了抽逃出资的构成要件,可以作为执行程序中认定是否构成抽逃注册资金的参照。该条文规定的要件有两个,一个是形式要件,具体表现为该条罗列的“将出资款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各种具体情形。另一个是实质要件,即“损害公司权益”。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by:听友53477873 3.2万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 by:长沙小马哥 2269 帮信罪司法解释 by:龙元富律师 8339 刑事司法解释 by:董德庭老师 1.5万 公司法·司法解释·2020版 by:云律声 5.2万 《公司法》司法解释(全) by:宜昌辛律师 28.5万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
2006 年的《英国公司法》第39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公司已有行为的有效性不得依据公司章程中的任何事项以公司缺乏能力为由而受到质疑。第40条第1款规定:“为保护与公司交易的善意第三人,推定董事会的或授权他人代表公司的权限不受公司宪章的限制。”第2款规定,为这一目的不能仅因他知道行为超越了宪章对董事权限...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如果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损害了公司权益,并且符合一定情形,可以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这些情形包括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以及其他未经法定程...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其他未经...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
第三条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第四条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