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由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 12、按照《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暂停履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帐户暂停结算(封存)手续,期间不应计算劳动者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合同...
11、《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签订劳动合同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用人单位主体,原劳动合同由变更后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由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 12、按照《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劳动...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三) (沪劳保关发(2005)36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企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就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医疗期处理问题 《条例》实施后续订的劳动合同,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就实施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一)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原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应按以下办法处理: 1、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企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就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医疗期处理问题 《条例》实施后续订的劳动合同,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的通知》(沪府发(...
二、关于服务期和违约金问题 《条例》实施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当时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或违约金的,《条例》实施后双方应按原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 三、关于事业单位转制问题 原事业单位在《条例》实施后转制为企业的,其劳动关系的处理应当适用《条例》。原聘用合同中或实施转制过程中...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三) 此文章仅供VIP会员浏览,请登陆在线数据库浏览全文在线数据库收录50万篇法律法规、裁判文书,可提供全文检索等多种组合检索方式,同时有会员收藏、自定义首页等个性功能。VIP会员服务费:960元/年,98元/月,5元/天。现在注册,网上付款,实时开通...
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2007-12-07 [5]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15-07-01 [6]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2002-04-17 [7]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企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就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医疗期处理问题 《条例》实施后续订的劳动合同,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
六、关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工会问题 成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未通知工会并由此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予以补正。 二00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