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被认定为视同工伤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按照《实施办法》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因同一部位旧伤复发再次提出...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保障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应当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从业人员在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用人单位生产经营...
三、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被认定为视同工伤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按照《实施办法》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因同一部位旧伤复发再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受理。 四、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
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本市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以下统称事故伤害)的...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本市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以下统称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向单位或者法人注册登记地(以下统称注册地)的区县人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11-10 2 工伤保险条例 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人社局 2015-07-30 3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上海市 2004-06-30 共3条记录 1 前往 页 政策关联图(1级)相似政策 [1]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执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意...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工作,完善本市工伤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27号令),结合工作实际,本市修订完善了《上海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工作,完善本市工伤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27号令),结合工作实际,本市制定了《上海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推荐政策 更多 西...
一、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应当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从业人员在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由生产经营地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生...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保障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