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3-1号 简介: 1、基本情况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是一家事业单位的企业,位于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3-1号,目前处于开业状态,经营范围包括在房产局物业管理处、计财处的监督管理和具体指导下,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储存、分摊核算、划拨管理及保值增值;负责委托专户管理银行提供专项维修...
第二十五条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未按规定足额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在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应当补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设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二级账户后,由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和业主委员会或者代为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的社区居民委员会通知尚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产权...
●1997年及以前房改成本价:800元/平(即维修资金16元/平)。 ●1998年及以后房改成本价:830元/平(即维修资金16.6元/平)。 3、回迁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按当年评估价的2.5%补交维修资金。 三、滞纳金标准 《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69号)的规定:尚未交存维修资金的...
开办资金:50万 有效期:自2015年02月09日至2020年02月09日 电话:- 邮箱:- 网址:-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3-1号附近企业 简介: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位于辽宁省鞍山市。该事业单位开办资金50万。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参与招投标项目1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2个...
根据《鞍山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补充规定》,私有产权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即进户门以内由产权人独自使用的卫生洁具、门窗、非承重墙、内墙面、地面、顶棚和阳台等的维修养护及更新费用,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保修期满后由产权人自行承担,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5。业主大会成立后,如何划转产权...
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受理备案后,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额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具体分摊,计入相关产权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级账户。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施工企业。 发生的审计、监理等项费用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十八条 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3-1号(邮编114000)附近企业 宗旨和业务范围在房产局物业管理处、计财处的监督管理和具体指导下,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储存、分摊核算、划拨管理及保值增值;负责委托专户管理银行提供专项维修资金的开户、储存、支取等金融配套服务。
《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业经2010年11月8日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王阳 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
[摘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归房屋产权人所有,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保修期满的大中修、更新和改造。随着维修资金的使用,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关注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归房屋产权人所有,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保修期满的大中修、更新和改造。随着维修资金的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