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3-1号 简介: 1、基本情况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是一家事业单位的企业,位于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3-1号,目前处于开业状态,经营范围包括在房产局物业管理处、计财处的监督管理和具体指导下,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储存、分摊核算、划拨管理及保值增值;负责委托专户管理银行提供专项维修...
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受理备案后,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额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具体分摊,计入相关产权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级账户。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施工企业。 发生的审计、监理等项费用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十八条 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
第二十五条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未按规定足额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在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应当补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设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二级账户后,由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和业主委员会或者代为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的社区居民委员会通知尚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产权...
[摘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归房屋产权人所有,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保修期满的大中修、更新和改造。随着维修资金的使用,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关注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归房屋产权人所有,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保修期满的大中修、更新和改造。随着维修资金的使...
专户管理银行应当每月向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及业主委员会报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单。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及业主委员会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变化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专户管理银行进行复核。 第二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票据使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当执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市财政局的监督检查。
开办资金:50万 有效期:自2015年02月09日至2020年02月09日 电话:- 邮箱:- 网址:-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3-1号附近企业 简介: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位于辽宁省鞍山市。该事业单位开办资金50万。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参与招投标项目1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2个...
提供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招标采购信息,涵盖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招标与采购信息。每天更新汇总最新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招标采购信息,提供全面且及时的项目信息查询和相关招投标服务。
根据《鞍山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补充规定》,私有产权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即进户门以内由产权人独自使用的卫生洁具、门窗、非承重墙、内墙面、地面、顶棚和阳台等的维修养护及更新费用,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保修期满后由产权人自行承担,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5。业主大会成立后,如何划转产权...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3-1号(邮编114000)附近企业 宗旨和业务范围在房产局物业管理处、计财处的监督管理和具体指导下,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储存、分摊核算、划拨管理及保值增值;负责委托专户管理银行提供专项维修资金的开户、储存、支取等金融配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