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符合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可按程序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一)由中央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 (二)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提出申请; (三)对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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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对我市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请一...
一、符合财税[2009]124号文规定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到第(八)项规定和财税[2009]124号文第四条规定的条件提出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主送省财政厅,抄送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四、地址位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其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按宁波市制定的办法执行。 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认定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均须按本通知规定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附件: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地址位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其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按宁波市制定的办法执行。 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认定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均须按本通知规定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附件: 1.财税[2009]12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