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混同,主要是指公司与其股东或其他公司之间在人格上存在的混淆或不分彼此的状态。这种混同可能体现在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组织机构、业务等方面的混同。 财产混同:公司与其股东或其他公司的财产界限模糊不清,如股东随意挪用公司资金,或母公司随意处置子公司的资产等。 组织机构混同:公司之间董事、经理等高级管...
人格混同、财产混同进行的阐述和论证,但是,主体混同、人格混同、财产混同不属于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也不能直接证明西北山居委会与西北山经济合作社系分立关系,对以上答辩意见,山东高院不予支持。
财产混同则是指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无法明确区分,导致公司财产被股东随意挪用或侵占。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可能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债权人的利益。财产混同通常表现为股东将公司财产视为个人财产,随意处置或转移,从而损害了公司的独立性和债权人的利益。 二、法律后果不同 人格混同可能导致公司法人人...
所谓人格混同,指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产生混同,常见类型包括:财产混同、人员混同、业务混同以及住所混同。而依据《九民纪要》,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最根本判断标准是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意思和独立财产,最主要表现是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由此可见,“财产混同”是“人格混同”的重中之重。 实践中,...
最高院(2022)最高法执监26号执行裁定认为,主体混同、人格混同、财产混同不属于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最高院(2021)最高法执监387号执行裁定认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承担实体责任,对第三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
最高院(2022)最高法执监26号执行裁定认为,主体混同、人格混同、财产混同不属于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 我赞同上述观点。我在我的微信公众号合同效力实务研究写过文章《最高院:追加被执行人必须符合<变更追加规定>规定的情形》,该文和本文所讨论的问题本质相同。 最高院(2021)最高法执监387...
财产混同和人格混同是公司法领域的重要概念,主要涉及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滥用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的逃避问题.以下是对这两个概念的详细解释: 一,财产混同 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以及财务的混同.由于公司经营场所通常固定,因此场所和办公生产设备的混同相对容易认定.然而,财务混同的举证往往较为困难...
所谓人格混同,指的是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存在混同。常见的人格混同类型包括财产混同、人员混同、业务混同以及住所混同。在《九民纪要》明确,人格混同 最根本的判断标准是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意思和独立财产,而最主…
(一)河北奥特莱公司与衡水奥特莱公司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法人,不存在人格混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原审判决认为二公司在“人员、业务、财产”方面存在人格混同,并认定河北奥特莱公司将资产转移给衡水奥特莱公司导致河北奥特莱公司不能...
公司法人格混同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法人人格混同包括: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事混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查看全文 丁勋章律师 执业5年 资质认证 2022-01-22 法行宝 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