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混同则是指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无法明确区分,导致公司财产被股东随意挪用或侵占。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可能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债权人的利益。财产混同通常表现为股东将公司财产视为个人财产,随意处置或转移,从而损害了公司的独立性和债权人的利益。 二、法律后果不同 人格混同可能导致公司法人人...
所谓人格混同,指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产生混同,常见类型包括:财产混同、人员混同、业务混同以及住所混同。而依据《九民纪要》,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最根本判断标准是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意思和独立财产,最主要表现是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由此可见,“财产混同”是“人格混同”的重中之重。 实践中,...
人格混同、财产混同进行的阐述和论证,但是,主体混同、人格混同、财产混同不属于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也不能直接证明西北山居委会与西北山经济合作社系分立关系,对以上答辩意见,山东高院不予支持。
人格混同、财产混同进行的阐述和论证,但是,主体混同、人格混同、财产混同不属于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也不能直接证明西北山居委会与西北山经济合作社系分立关系,对以上答辩意见,山东高院不予支持。
判断公司之间是否构成人格混同主要看三个方面:人员、业务和财产,其中财产混同是认定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的关键所在。 本案中, 首先,关于原审判决认定河北奥特莱公司与衡水奥特莱公司人员混同是否正确的问题。原审已查明,根据工商登记信息和...
人格混同和财产混同的会计审计区别主要体现在审计的重点和目的上。 一、人格混同的会计审计 人格混同的会计审计主要关注公司间是否存在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的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
最高院(2022)最高法执监26号执行裁定认为,主体混同、人格混同、财产混同不属于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 我赞同上述观点。我在我的微信公众号合同效力实务研究写过文章《最高院:追加被执行人必须符合<变更追加规定>规定的情形》,该文和本文所讨论的问题本质相同。
不能,财产混同不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定理由,不能通过追加的方式,确定股东为被执行人。如果有...
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混同的最主要的表现是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且无法区分。公司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确以及财务的混同三个方面。 在认定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 ...
存在股权关系交叉、均为同一法人出资设立、由同一自然人担任各个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关联公司,如该法定代表人利用其对于上述多个公司控制权,无视各公司独立人格,随意处置、混淆各公司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造成各公司人员、财产等无法区分的,该多个公司法人表面上虽彼此独立,但实质上构成人格混同。因此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