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贴片广告屏蔽行为(亦可称为拦截行为、过滤行为)是指,通过技术方式将网络视频广告拦截、过滤或覆盖,使视频网站经营者设置的商业广告无法正常在用户面前显示的行为。随着此类广告屏蔽服务的扩大,许多用户通过预装该技术工具跳过视频网站播放正片前的贴片广告,对采用“贴片广告+免费视频”商业模式的经营者造成巨大冲击。
被告某软件有限公司答辩称:1.优酷公司与某软件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2.屏蔽广告行为使得广告主花费的单位广告成本降低,而广告效果更好,且有利于消费者利益;3.优酷公司的“免费视频+广告”的商业模式没有可受保护的法益,互联网广告商业模式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
视频| 最高法: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回应网络刷单、视频屏蔽广告等新型不正当行为认定问题看看新闻Knews综合2021-09-27 22:15展开更多相关推荐 更多精彩内容 第五季“爱上海的理由”10月31日投票通道开启 00′30″ 爱上海的理由 3天前 马斯克:我可能被暗杀 01′08″ 环球交叉点 10/29 为期六...
(一)保护商业模式之辩反对将提供视频广告屏蔽软件的行为定为不正当竞争的第一个理由,是这种认定实质上是对“视频广告+免费视频”的商业模式提供保护,但“商业模式并不具备当然获得法律保护的资格或条件。一旦某种商业模式获得法律保护,那么...
第二节 网络视频广告屏蔽行为的特点与方式 网络视频广告屏蔽行为亦可称为拦截行为、过滤行为,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将网络视频广告与用户隔绝,使原本应当在用户面前展现的、由视频平台投放的商业广告无法正常播放或显示的行为。前述行为发生在新型互联网领域,不仅与传统竞争行为有许多不同之处,与其他同样发生在互联网领域、被...
提供视频广告屏蔽软件,以使视频网站的免费用户跳过视频网站在播放影视剧之前播放的视频广告的行为,类似于提供规避手段,以规避为防止未付费者“接触”作品而采用的“接触控制措施”。版权法保护“接触控制措施”的正当性在于维护权利人在版权法中的正当利益——从他人对作品的利用中获得报酬。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对上...
二、视频广告屏蔽行为的法律分析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视频广告屏蔽行为日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这种行为的正当性,需要从法律角度进行深入的分析。在我国,版权法为创作者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其中“接触控制措施”是保护版权的重要手段之一。将视频广告屏蔽行为与“接触控制措施”的版权法保护相类比,有助于我们更好地...
摘要:近年来,因屏蔽视频贴片广告引发的纠纷逐渐增多,但由于法律未有明确规定,进而导致不同法院作出了完全相反的判决。相较于“权益保护”路径,“利益衡量”路径更适合屏蔽行为正当性的认定。应综合考量屏蔽行为所包含的主观恶性、以及对视屏网站经营者利益、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所带来的具体影响。在认定过程中,法院...
视频广告屏蔽行为的正当性认定 下载积分:2500 内容提示: 分类号: : D9 密级: : 公公开U U D D C C : : 单位代码: : 10424学 学位位论论 文视 频广告屏蔽行为的正当性认 定杜诗琳申 请学位级别: 硕士学位 专业名称: 法律 ( 非法学 )指导教师姓名:王王晓晓冬职称:副教 授山 山东东科科技技大大 ...
由此引出笔者对屏蔽视频软件广告行为的思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网络环境下要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满足四要件:双方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利益、主观具有过错。但是,屏蔽视频软件广告的行为在网络环境中又具有特殊性,软件经营者和视频网站经营...